|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档案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为此,市档案局将邀请有关专家授课,于12月初举办2014年第二期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方言入档(宁波大学教授周志锋);
 2、市两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通知》解读与贯彻(宁波市档案局副局长詹锐);
 3、档案论文写作(《浙江档案》主编周峰林)。
 三、考核与发证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初定于12月初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举办(培训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费标准按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宁波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表式附后),电子邮件寄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nbdazk@126.com,主题注明继续教育报名及单位)。报名截至日期为11月25日,培训预定200人,额满为止。报名联系电话:56128080。
 
 附件:宁波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宁波市档案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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