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档案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为此,市档案局将邀请有关专家授课,于11月下旬举办一期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宁波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解读。
3.大事记、组织沿革、全宗指南的编写。
4.档案工作互动交流。
三、考核与发证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
四、培训时间、地点
初定于11月下旬,时间2天(具体时间、地点11月20日左右在宁波档案网 “公告公示栏”,电子邮箱另行通知,请学员留意)。
五、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宁波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表式附后),电子邮件寄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nbdazk@126.com,主题注明继续教育报名及单位)。报名截至日期为11月15日,培训预定200人,额满为止。联系电话:56128080。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见网页下方):
1、宁波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2、关于举办2013年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