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档〔2010〕38号
关于举办第六期重点工程
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重点工程档案全面记录和反映了重点工程的全貌,是整个重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项验收是重点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环节。随着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快速发展,重点工程档案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针对目前有些重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有效利用。经市档案局与市重点办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六期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培训班,并颁发宁波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地点:2010年6月下旬,时间两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18日。
四、免培训费用,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联系电话:87186982、87186989;传真:56128092。E-mail地址:ywc@nbdaj.gov.cn。
附件:培训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培训 报 名 表
主题词:重点工程 档案管理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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