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学会关于转发《浙江省档案学会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
暨2013—2014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更好的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提高档案编研工作水平,促进档案学术研究,省档案学会决定开展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暨2013—2014年度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省档案学会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优秀成果,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申报单位(包括个人)将参加评选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市档案学会。联系人:黄世芬,电话87186995,邮箱:nbdabyc@163.com,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邮编:315010。
2. 市档案学会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电话通知申报单位(包括个人)直接向省档案学会缴纳评审费。
3. 申报单位的章盖在申报表首页“推荐单位”处。
宁波市档案学会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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