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多方学习考察、交流沟通,根据永康市发改局的意见,永康市档案局的新馆项目建议书在初稿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对面积、费用、规模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目前,项目建议书已获永康市发改局批复。下一步,永康市档案局将根据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永康市档案局 张瞻) 主办单位: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馆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序号:浙ICP备11200255(1/3)0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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