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哈尔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适用对象、工作机构及职责、档案立卷及归档范围、档案保管及设施配置、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内容,对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适用范围方面,《规范》明确规定,市、区、县(市)的纪委、监察局,市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室办、直属纪检组,应当按照《规范》管理档案。 ????在工作机构及职责方面,《规范》提出3点要求。市、区、县(市)的纪委、监察局办公部门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档案机构保管,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本级档案馆移交档案,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规范工作进行指导;市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保管本机构的档案,对本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此外,档案员应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室办、直属纪检组要设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工作,对本部门(机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市纪委办公厅秘书处(档案室)移交。 ????在立卷和归档方面,《规范》明确指出,市、区、县(市)的纪委、监察局,以及市直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立卷归档。归档具体范围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立卷归档材料类目主要分为文书档案、纪律审查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 ????在档案保管及实施配置方面,《规范》强调,市、区、县(市)的纪委、监察局要单独设立档案室。市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明确档案保管场所。档案室门窗要安装防盗装置,配置专业消防设施以及防潮、防腐、防虫等器具和药物,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档案室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存放应使用专用五节柜,密级类档案使用密级档案柜,档案柜型号、规格样式、颜色要统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装密集架。 ????在档案装具和整理方面,《规范》指出,档案盒封皮上书写的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档案用纸采用国家规定的A4型纸张,大于或小于A4型纸张的按A4型纸张整理归档;档案卷内目录不准手写,不准涂改;归档文件材料加盖归档章,卷内编写页号用打号机,不准手写,不准涂改。立卷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档案管理制度方面,《规范》指出,建立档案定期移交制度,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理,并定期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归档入库,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建立档案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工作责任,保障档案安全,规范借阅、复制等制度;建立统计台账及档案室安全应急预案。 ????《规范》在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等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8月18日 总第2953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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