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日前,湖北省黄石市档案局对防汛救灾档案的建档和收集工作作出部署,与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全市防汛抗洪救灾档案建档和收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8月1日面向全市印发。 ????《通知》要求,凡涉及防汛、抗洪和救灾的地区和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班或明确专人,开展防汛抗洪救灾等有关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黄石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收集的防汛抗洪救灾档案资料全部规范整理,并向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应单独建立全宗进行保管。对不履职尽责造成防汛抗洪救灾档案收集不全,或未按时规范整理移交的单位和个人,市档案局和市监察局将依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行为处分规定》进行问责。 ????(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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