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档案动态>>本地动态
宁波完成第一轮国有(控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修订)审核

发布时间: 2016-10-19    访问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无障碍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宁波市于2014年启动对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修订)审核工作,截至目前,与市国资委联合确定的首批12家国有(控股)企业已全部完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修订)审核工作。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是企业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直接决定着企业档案资源的结构与价值。为确保编制(修订)质量,市档案局组织了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的培训宣贯会,明确了编制(修订)要求,同时加强对编制(修订)工作的业务指导。在审核过程中,市档案局结合企业内设机构职责、工作总结、大事记以及年度归档文件目录等对各企业上报的内容进行了细致地阅、改、核,反复多次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编制(修订)单位,尽量确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反映企业发展全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科学准确。(作者:业务指导处)

上一篇: [江东区]江东区档案局扎实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中档案处置工作
下一篇: 宁波报业编史志 馆藏报纸发挥大作用(图)
 
 附件列表:
Copyright © 2000-2017 nbd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宁波档案局主办 宁波档案局技术处承办
浙ICP备05066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