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涉民档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近年来宁波市档案局将涉民档案的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国土、民政档案执法检查回后头看后,今年,宁波市又开展了环保档案专项执法检查。

今年6月市档案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对全市环保档案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各地档案局对本地区的环保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各地环保局也积极对区域内环保档案工作进行了自查。10月28日至29日,市档案局、市环保局联合组成了档案执法检查组对北仑、鄞州、奉化、宁海等地的环保档案工作进行了抽查。在两天的时间里,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调阅等方式,对环保档案管理机制保障、档案安全保管、信息化建设、提供利用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在检查反馈中,检查组不仅实事求是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更通过一些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例的宣讲对环保档案的依法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宁波市档案局孙方翀副局长指出,档案作为历史的真实记录,具有“存史、资政、维权”的重要作用。环保档案作为涉民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广大百姓的关注。各地档案和环保部门应要认真学习贯彻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视察省档案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新时期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孙方翀副局长强调,伴随着社会发展而累积的矛盾日益突出,档案,特别是涉民档案在服务政权、服务民生、稳定社会、维护权益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社会上一些典型案例和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来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规范档案管理和利用十分重要。2013年,国家档案局与检察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各级机关领导和档案工作者的法律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孙方翀副局长提出,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履好责。二是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档案为社会为民众服务,同时也为档案形成者服务。它既是历史原貌和进程的原始记录,是历史凭证,也是事业赖以发展的基础。要和中心工作一起部署好、落实好。三是要加强整改,强化规范意识。各单位都应该严格依法收集、保管、利用档案。加大投入,在人力、财力上保证工作所需,建设好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三大体系。
检查组成员、宁波市环保局吕唤春主任对此次执法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检查不但对环保档案管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更为下一步依法管理好环保档案带来了很好的契机和动力。而近距离的档案法治理念的宣讲更是为档案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提供了难得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作者:宁波市档案局 法规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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