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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奉化市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5-11-11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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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奉化市档案局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归档材料的的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及缺损等内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抽取了信访局、商务局、供销社、公共资源交管办、锦屏街道和西坞街道6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及时收集资料和整理归档,档案整理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档案保管条件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基本保证了有专用库房、专用箱柜,档案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档案安全保障条件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基本达到了“八防”的要求;档案信息化建设得到大力的推进,多数单位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投入必要的经费开展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建立了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各类专题数据库,实现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档案的查阅利用的速度和准确率。
  但在有些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资料收集还不够完整齐全。文件材料归档未做到应收尽收,未严格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来进行收集材料。有的单位归档的文件材料依然以办公室文件为主,业务部门形成的、反映本机关重要业务职能工作或专业性的大量文件仍未归档。并且各单位普遍重视了纸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但对于同样反映单位职能活动的声像和实物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则有所欠缺。有部分单位基建档案资料未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二是档案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少数单位的会计档案和部分业务档案,仍由相关科室自行掌管,没有移交给单位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科室既不移交档案实体,也没移交案卷目录,游离单位档案机构管理之外,使档案安全保管存在一定隐患,在工作人员调动后容易造成档案资料散失。三是档案保管条件有待改善。有部分单位档案库房面积偏小,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四是档案员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因人事变动或档案员兼职过多,造成业务不够熟悉,存在档案形成不够规范,签章、移交、销毁等手续不够完备等现象。一些单位档案员更换过于频繁,不利于单位档案工作的有序衔接和档案的长效管理。
  检查组成员与被检单位领导交换了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市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了通报发文,有效地保证档案执法检查的效果,促进了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者:奉化市档案局 王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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